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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发表于:2020-09-02 22:02:21 阅读: 来源:源智知识产权

  企业有商标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旦注册商标就会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着受法律保护,并且拥有商标专有权。商标是需要申请人向有关部门进行有关的申请,申请成功后在法律上会有一定时间的保护期限。那么商标注册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呢?下面商标注册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显着原则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着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着作权)相冲突。

  三、合法原则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四、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申请书提交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归谁所有,就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因此《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这就是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注册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对待他人事务就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以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

  六、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七、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市场经济和商标自身的特点,商标注册应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态,由商标局统一集中负责商 标的审查、核准注册工作。为此,《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这就决定了全国的商标注册工作统一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办理,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办理商标注册,明确了集中注册的原则。分级管理则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在本地区开展商标管理工作。

  八、禁止抢注商标原则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注册遵循的原则”的介绍,我国实行的是商标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原则,只有一部分商标必须要注册商标,其它商品或者服务可以自愿申请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不能破坏其它的在先权利,也不能恶意抢注别人的商标。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商标注册原则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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