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经常会发生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改变的情况。那么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发生变化应怎么处理?下面商标注册公司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商标变更
商标注册人的名义(也就是企业名称)和地址发生变化了,注册人都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这是法律明确要求的,是出于维护商标管理秩序的需要。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与转让的根本区别是,前者不发生商标专用权的转移,而后者发生商标专用权的转移。
商标注册人是商标法保护的主体,商标注册人的名义是商标注册的重要事项,商标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而不办理变更手续,将不利于商标主管机关及时掌握商标权人的实际情况,这时如果商标权人以新的名义将原来的商标重新申请注册,因商标注册机关不了解注册人的名义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实际情况,很可能该商标申请被认为与已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既不利于企业及时获得商标权,也难以保证商标注册机关的审查质量。因此,尽管企业名称即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变更并不涉及专用权人的改变,作为注册人也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也和其名义一样,是商标注册的重要事项。是商标管理机关进行商标管理所需要掌握的事项。如果注册人的地址发生变更,也必须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二、 办理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人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其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三、申请途径
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四、所需材料
1、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的,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主管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2、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办理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不需要提交变更证明文件,跨国变更地址的除外。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应当提交在变更后地址所在国家享有居留权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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